第一章:水汽与茉莉程风在清晨五点半准时醒来。窗外还是一片墨蓝,
清州古镇浸在浓得化不开的雾气里,石板路湿漉漉地反射着零星灯火。他静静地躺着,
听着楼下母亲轻手轻脚准备早餐的声响,
计算着这是他在这个房间里醒来的第6745个早晨。也是最后一个。六点整,他起身,
将被子叠成标准的方块,床单抚平得没有一丝褶皱。书桌上的参考书按高矮排列,
笔筒里的笔尖一律朝外。这个不足十五平米的房间,
每一寸空间都在他的掌控之中——这是他对抗世界不可控的方式,
用绝对的秩序筑起内心的堡垒。母亲推门进来,手里端着一碗馄饨。“小禾来了,在楼下。
”程风的手顿了顿,继续系着鞋带,打了一个完美的结。“这么早。”“她说要送你。
”母亲将碗放在书桌上,目光在他脸上停留片刻,“风啊,到了北京,记得常打电话回来。
小禾她...”“我知道。”他打断母亲,声音平静无波。下楼时,叶禾正站在天井中央,
仰头看那株开得正盛的茉莉。晨光初露,将她纤细的身影镀上一层淡金。听见脚步声,
她转过身来,手里捧着一个小布包。“风哥哥。”她浅浅一笑,眼睛弯成月牙,
“我给你装了点茉莉花茶,路上可以喝。”程风接过布包,指尖不经意触到她的手掌,冰凉。
他看见她眼下淡淡的青黑,知道她又是一夜未眠。“不用特地早起。”他说,
声音比预想的还要生硬。叶禾却不介意,依然笑着:“我帮你收拾行李吧,
阿姨说还有些东西没装完。”程家的客厅里,那只黑色的行李箱敞开着,像一只饥饿的巨兽。
程风看着叶禾跪坐在行李箱旁,将他的衬衫一件件叠成完全相同的矩形,整齐地码放进去。
她的动作娴熟而轻柔,仿佛在对待什么易碎的珍宝。“这件毛衣是我新织的,北京冬天冷。
”她从随身带的布袋里取出一件灰色毛衣,仔细地叠好,放在最上层。
程风认得那毛线的颜色,是他随口说过喜欢的灰。他看着她纤细的手指在毛衣上抚过,
突然想起十四岁那年,她学织围巾,手指被针扎得满是红点,却执意要给他织一条最长的。
那条围巾现在还躺在他的衣柜深处,一次也未戴过。“够了。”他说,“箱子装不下了。
”叶禾抬起头,眼中闪过一丝失落,但很快又笑起来:“那我给你塞在缝隙里,北京干燥,
茉莉花可以安神。”她开始将晒干的茉莉花瓣,一小撮一小撮地塞进行李箱的每一个缝隙。
那细白的瓣,在昏暗的晨光中像碎雪,散发着清幽的香气。程风站在门口,看着她的背影。
她今天穿了一件淡绿色的连衣裙,是他记忆中她最常穿的颜色。
清州的女孩都爱穿这种柔软的棉麻,走在青石板路上,像随风摇曳的新柳。而他知道,
在北京,女孩们不会这样穿。“风哥哥,”叶禾突然开口,声音轻得像怕惊扰了什么,
“你还记得我们高一那年,在石桥上刻的字吗?”程风的喉结滚动了一下。他记得。
那天是叶禾的生日,她拉着他跑到镇东头的石桥,在桥墩最隐蔽的地方,
刻下了他们两个的名字。她说,这样就算以后桥塌了,他们的名字也会在一起。
少年的他笑她傻,手却诚实地接过小刀,将“程风”两个字刻得深深的。“记得。”他说。
叶禾转过身来,眼睛亮晶晶的:“等我腿好了,我也去北京看你。我还没见过未名湖呢。
”程风的心脏猛地一缩。她的腿。那场改变了一切的事故。
他至今仍能清晰地记起那天——高二的秋天,他因物理竞赛失利而情绪低落,
叶禾为了逗他开心,拉他去镇外的山坡看蝴蝶花。山坡陡峭,他心不在焉,
脚下打滑时下意识猛拉了叶禾一把,却因力道过猛,反而将她拽倒。她滚下山坡,
头撞在石头上,鲜血染红了身边的蝴蝶花。在医院醒来后,她的左腿就再也不能完全伸直了。
“你不用来。”程风的声音生硬,“北大很大,走路很多。”叶禾眼中的光暗淡了一瞬,
但很快又亮起来:“没关系,我现在走得很好啊。医生也说恢复得不错。”她站起身,
故意走了几步给他看。她的步伐确实比刚出事时稳健许多,
但程风还是能看出那微不可查的倾斜,像一首完美乐曲中那个永远无法校正的音符。
那是他的错,是他情绪失控的代价。“车来了。”程风移开视线,提起行李箱。门外,
父亲已经将他的行李搬上了那辆破旧的面包车。清州的晨雾尚未散去,
整个古镇笼罩在一片朦胧的水汽中,仿佛一个不愿醒来的梦。叶禾跟着他走到车边,
手指紧紧攥着衣角。“风哥哥,”她突然上前一步,将一个东西塞进他手里,“这个你带着。
”那是一个手工绣的平安符,针脚细密,上面绣着“平安”二字,略显歪扭。
是她在医院复健时,一针一线绣的。程风握紧那平安符,布料已被她的掌心捂得温热。
“回去吧,早上凉。”他说。她固执地摇头:“我看着你走。”面包车引擎发动,
发出沉闷的轰鸣。程风坐进副驾驶座,没有回头。他知道叶禾一定还站在门口,
穿着那件淡绿色的裙子,像一株倔强的新柳,在晨雾中目送他离去。车驶出古镇,
拐过最后一个弯时,程风还是忍不住回头看了一眼。雾气中,那个绿色的身影依然立在原地,
越来越小,最终消失在水汽弥漫的晨光里。他摊开手掌,那个平安符静静地躺在掌心。
翻过来,背面用极细的线绣着一行小字:“无论你去哪里,记得回家。”程风闭上眼,
将平安符紧紧攥住,指节泛白。四个小时后,程风站在了北京西站出站口。
北方的阳光毫无遮拦地倾泻下来,刺眼而暴烈。空气中的干燥让他喉咙发紧,
与清州永远湿润的气息截然不同。他下意识地摸了摸口袋里的平安符,那一点柔软的触感,
是他在这个陌生城市里唯一的依靠。按照录取通知书上的指引,
他挤上了通往北大方向的地铁。车厢里拥挤不堪,各种口音和气味混杂在一起,
让他头晕目眩。他紧紧抱着自己的背包,里面装着叶禾塞的茉莉花茶和她织的毛衣。
到达北大西门时,已是下午。他站在那扇著名的红门前,
仰头看着“北京大学”四个鎏金大字。身边是兴奋拍照的新生和家长,
他们的笑声和交谈声像隔着一层玻璃,模糊而遥远。
他应该感到骄傲的——以县状元的身份考入北大中文系,是多少人梦寐以求的成就。但此刻,
他只觉得渺小。如同一粒沙,被抛入无垠的沙漠。报到,领材料,找宿舍。
一切流程都在一种麻木的状态下完成。当他终于站在宿舍门口时,夕阳已经开始西沉。
“你就是程风吧?”一个洪亮的声音从身后传来。程风转身,看见一个高大健壮的男生,
拖着两个巨大的行李箱,笑容灿烂得像北方的阳光。“我是林浩,你未来四年的室友!
”男生热情地伸出手,“西安来的,计算机系。”程风犹豫了一下,伸手与他相握。
林浩的手掌宽厚有力,握得他生疼。“程风。中文系。苏州。”他简洁地介绍自己。
“南方来的啊!怪不得这么秀气。”林浩大笑着拍拍他的肩,“走走走,先把东西放了,
我带你去逛逛校园,然后吃饭!”程风不习惯这样的热情,但也没有拒绝。
北大的校园比他想像的还要大。林浩像个熟练的导游,一路介绍着各个建筑的历史。
程风沉默地听着,目光却不由自主地被路旁的梧桐树吸引。巨大的梧桐叶已经开始泛黄,
在秋风中簌簌作响。他想起清州老家庭院里的那棵桂花树,此刻应该正开得繁盛,
香气可以飘出很远。“想家了?”林浩敏锐地察觉到了他的走神。程风摇头:“没有。
”林浩没有追问,只是又拍了拍他的肩:“习惯就好。我刚来的时候也想家,
特别是想吃我妈做的羊肉泡馍。这儿的食堂,唉...”他们最终在学五食堂停下了脚步。
正值晚餐高峰,食堂里人声鼎沸,每个窗口前都排着长队。程风站在人群中,感到一阵窒息。
“你想吃啥?”林浩问他。程风抬头看着窗口上方的菜单,那些陌生的菜名让他无所适从。
他犹豫太久,后面的人开始不耐烦地催促。“快点啊,挡着路了!”他的脸颊发热,
随便指了一个最便宜的土豆丝,匆匆刷卡离开。晚餐时,
林浩滔滔不绝地讲着自己的家乡和高中趣事,程风只是偶尔点头,大部分时间沉默。
那盘土豆丝咸得发苦,他勉强咽下几口,就再也吃不下去了。晚饭后,
林浩被几个老乡叫去聚会,程风独自回到宿舍。另外两个室友还没到,
四人间里只有他一个人。他将行李箱放在床边,却没有立即打开。夜色渐深,
宿舍窗外可以看见北京的万家灯火。那些光亮与他无关,这座城市与他无关。
他像是被连根拔起的植物,暴露在陌生的空气中,无所适从。终于,他打开行李箱,
准备整理衣物。箱盖掀开的瞬间,茉莉的清香扑面而来。在整齐叠放的衣物之间,
细白的茉莉花瓣从每一个缝隙中探出头来,像是叶禾无声的陪伴。
他小心翼翼地取出一件衬衫,花瓣随之飘落,散在宿舍的水泥地上,像一场不合时宜的雪。
在箱子的最底层,他发现了那件灰色毛衣。毛衣下面,压着一本《纳兰词集》,
是他最爱读的书。他记得并没有把这本书放进行李,一定是叶禾悄悄塞进来的。他翻开书页,
一张纸条飘然落下。“北京冷,记得添衣。我一切都好,勿念。”字迹工整清秀,
是叶禾的字。程风久久注视着那行字,仿佛能透过它们,看见她伏案写信的样子,
神情专注而温柔。他将纸条夹回书中,开始整理行李。每一件物品都被他安置在预定的位置,
秩序井然。当最后一件物品归位后,他坐在书桌前,拿出信纸。“爸妈,小禾,
”他写下开头,停顿片刻。窗外,北方的秋风呼啸而过,带着陌生的凛冽。
而在这间狭小的宿舍里,茉莉的清香固执地弥漫着,像是江南永不散去的雾气,
将他与那个遥远的故乡紧紧相连。他低头继续写信,告诉他们一路顺利,告诉他们北大很好,
告诉他们一切安好。只字不提那盘咸得发苦的土豆丝,不提地铁里的眩晕,
不提那一刻几乎将他淹没的孤独。笔尖划过信纸,沙沙作响,
是这陌生夜晚里唯一熟悉的声音。写完信,他打开背包,取出叶禾绣的平安符,
将它挂在床头。然后他关掉灯,在黑暗中睁着眼,等待黎明降临,
等待在这个庞大而陌生的城市里,找到自己的位置。茉莉的香气依然在空气中浮动,
温柔而固执。就像叶禾的眼睛,在记忆深处,静静地望着他。
第二章:星光北方的秋天短得像是打了个照面,梧桐叶还未落尽,
寒风就已裹挟着初冬的气息席卷了燕园。程风的生活在严格的秩序中平稳运行。每周七天,
从早晨六点起床到晚上十点从图书馆归来,每一小时都被精确地规划。
他熟悉学一食堂早餐豆浆的浓度,知道图书馆三楼靠窗哪个位置阳光最好但不会直射书本,
了解每周三下午大澡堂人最少。这种秩序感是他对抗陌生世界的铠甲。
周四上午的《中国古典文献学》是中文系的必修课,教室在文史楼二层。
程风提前十五分钟到达,选择了倒数第二排靠过道的位置——既不引人注目,
又能清晰看见黑板。同学们陆续涌入,前排很快坐满了女生。她们穿着时髦的羽绒服,
围巾松松垮垮地搭在肩上,讨论着昨晚的综艺和周末的计划。程风低头翻看着笔记,
那些轻快的京片子像另一个世界的语言。“同学,里面有人吗?
”一个清亮的声音在头顶响起。程风抬头,呼吸一滞。是她。经济学院那个女孩,
他在蹭课时注意到的那个明媚身影。今天她穿着红色的羊毛外套,围巾是奶白色的,
衬得脸颊格外白皙。“没人。”他低声说,侧身让她进去。她轻盈地跨过他放在地上的书包,
发梢掠过他的膝盖,带着淡淡的薄荷糖香气。程风不自觉地绷紧了身体。教授开始讲课,
声音低沉平缓。程风却无法集中精神。她能感觉到身旁女孩的存在,像一团温暖的火焰,
灼烧着他精心维持的安全距离。课间休息时,她转过身来,笑容明亮:“你是程风对吧?
我看过新生名单,你是我们这届的理科状元。”他怔住了,没想到她会知道自己的名字。
“我叫江一一,经济的。”她伸出手,“很高兴认识你。”程风犹豫了一下,
轻轻握住她的指尖。她的手很软,带着北地女孩特有的干燥温暖,
与叶禾常年微凉的指尖截然不同。“我看过你写的诗,”江一一继续说,“在校刊上。
《水巷》那首,很美。”程风的心脏猛地一跳。那是他入学后在校刊发表的唯一一首诗,
写的是清州的雨巷和石桥。他从未想过会有人记得。“谢谢。”他低下头,假装整理笔记。
接下来的半节课,他一个字也没听进去。江一一的存在打破了他内心的平静,
像一颗石子投入沉寂多年的湖面。下课后,她一边收拾书包一边问他:“你去哪儿?
一起吃饭吗?”“图书馆。”他几乎是脱口而出,随即后悔自己的生硬。江一一却不在意,
依然笑着:“那正好顺路,一起走吧。”十一月的燕园,树木只剩下光秃秃的枝桠,
在灰蓝色的天空下勾勒出锐利的线条。他们并肩走在未名湖畔,程风刻意保持着半米的距离。
“你是南方人吧?”江一一问,呼出的白气在空气中消散。“苏州。
”“难怪你的诗里总有水汽。”她停下脚步,指着湖面,“看,结冰了。
”程风顺着她指的方向看去,未名湖的边缘确实已经开始结冰,薄薄的一层,
像蒙了层磨砂玻璃。“等到完全冻实了,就可以滑冰了。”江一一的眼睛亮晶晶的,
“你会滑冰吗?”他摇头。清州的河水从不结冰。“我教你啊!”她兴奋地说,
“我可是从小在什刹海滑到大的。”程风没有回答。他看见湖对面的一对情侣,
女孩靠在男孩肩上,两人共用一条长长的围巾。突然想起叶禾,
想起她织的那条从未戴过的围巾。“我得去图书馆了。”他说,声音比预想的还要冷淡。
江一一愣了一下,但很快恢复笑容:“好啊,那下次见。”他看着她转身离开,
红色的身影在灰蒙蒙的校园里像一簇跳动的火焰。内心的某个角落,有什么东西正在松动。
那天晚上,程风在图书馆一直待到闭馆。回到宿舍时,林浩正对着电脑打游戏,见他进来,
头也不回地问:“怎么样,跟江大小姐相处得如何?”程风动作一顿:“你怎么知道?
”“她问我要的你的课表。”林浩终于转过身,脸上带着促狭的笑,“可以啊兄弟,
这么快就被盯上了。”程风沉默地放下书包。他不喜欢这种被窥探的感觉,
像是有人未经允许闯入了他的私人领地。“她人不错,就是有点大小姐脾气。”林浩继续说,
“家里是做生意的,据说特别有钱。不过性格挺直爽,不像有些女生那么矫情。
”程风没有接话,拿着毛巾和脸盆走向水房。冰冷的水泼在脸上,稍微平息了内心的躁动。
周五的早晨,程风被手机的震动吵醒。是叶禾发来的短信,只有简短的四个字:“降温了,
冷。”他盯着那行字看了很久,最终没有回复。上午的课程结束后,天空开始飘雪。
细碎的雪粒在空中打着旋,落在干燥的地面上,瞬间融化。南方的同学们兴奋地冲出教学楼,
伸手去接那些转瞬即逝的雪花。程风站在文史楼的屋檐下,看着这场北国的初雪。
雪比他想象中更轻,更软,像是天空撒下的细盐。“程风!”他回头,
看见江一一从教学楼里跑出来,围巾在风中飞扬。“下雪了!”她跑到他面前,
脸颊冻得通红,“你喜欢雪吗?”他看着她睫毛上沾着的雪花,一时语塞。“走吧,
我请你喝热巧克力。”她不由分说地拉住他的袖子,“我知道校外有家店特别好。
”程风被她拉着走了几步,才反应过来要挣脱。“我得去图书馆。”“就一会儿,
”江一一眨眨眼,“这么大的雪,图书馆多闷啊。”最终,他还是跟着她走出了校门。
那家咖啡馆很小,藏在一条胡同深处,暖黄色的灯光从玻璃窗里透出来,
与外面的寒冷形成鲜明对比。江一一显然是这里的常客,熟练地点了两杯热巧克力,
外加一块巧克力熔岩蛋糕。“他们家的巧克力是全北京最好吃的,
”她把其中一杯推到他面前,“尝尝。”程风小心地抿了一口,浓郁的甜香在口中化开。
他从不吃这么甜的东西,清州的点心总是清淡的,带着茶香和花香。“怎么样?
”她期待地看着他。“很好。”他轻声说。江一一满意地笑了,
开始讲她高中时和同学逃课来这家店的故事。程风安静地听着,偶尔点头。
她的世界如此广阔而自由,与他熟悉的一切截然不同。窗外,雪越下越大,
渐渐覆盖了胡同的青砖灰瓦。“你知道吗,”江一一突然说,“我第一次看到你的诗,
就觉得你和其他人不一样。”程风握紧杯子,指节泛白。
“那种感觉...像是透过薄雾看一朵花,朦朦胧胧的,但很美。”她的声音轻了下来,
“我很想看清那朵花真正的样子。”他的心跳漏了一拍。就在这时,手机响了。是叶禾。
程风盯着屏幕上闪烁的名字,像是被捉住的小偷。他按下静音键,将手机翻过来扣在桌上。
“不接吗?”江一一问。“推销的。”他撒谎,喉咙发紧。从咖啡馆出来时,
雪已经积了薄薄一层。天色渐暗,路灯依次亮起,在雪地上投下昏黄的光晕。“我的车!
”江一一突然惊呼一声,跑到路边的一辆粉色自行车旁,“链条掉了。
”那辆自行车与校园里常见的黑色二八大杠截然不同,小巧的车身,弯弯的车把,
像是从童话里驶出来的。“你能帮我看看吗?”她求助地看着他。程风蹲下身,
检查掉落的链条。金属在雪天里冻得冰冷刺骨,他的手指很快就开始发麻。
“应该只是脱轨了,”他说,“我试试能不能装回去。”修车的过程并不顺利。
链条卡在了齿轮缝隙里,他不得不用力拉扯。指尖在冰冷的金属和齿轮间来回,
很快就磨破了皮。“你的手!”江一一惊叫。程风这才发现右手食指被划了一道口子,
血珠渗出来,在白雪的映衬下格外刺目。“没事。”他下意识要把手藏起来,
却被她一把抓住。江一一从口袋里掏出一张印着小熊的创可贴,小心地贴在他的伤口上。
她的动作很轻,呼吸拂过他的手指,带着热巧克力的甜香。那一刻,
程风清晰地感受到了两种温度——她指尖的温热,和链条金属的冰冷。冰火交织,
在他的皮肤上燃起奇异的战栗。“好了。”她抬起头,眼睛在雪夜中格外明亮。
程风猛地抽回手,心跳如鼓。最终,他还是没能修好那辆自行车。链条彻底卡死,
只能推着走。他们并肩走在回校的路上,雪在脚下咯吱作响。江一一推着车,他走在她身边,
两人之间隔着一个拳头的距离,却又仿佛靠得很近。“今天谢谢你,”在女生宿舍楼下,
江一一停下脚步,“虽然没修好,但还是谢谢你。”程风点点头,不知该说什么。
她突然解下自己的围巾,踮脚围在他脖子上。“这个借你,明天还我就行。”她笑着说,
然后转身跑进楼里。程风愣在原地,围巾上还残留着她的体温和香气。
那是一种与茉莉截然不同的味道,清新而活泼,像雪后初晴的天空。回到宿舍时,
林浩已经睡了。程风轻手轻脚地洗漱,躺在床上,却毫无睡意。他拿出手机,
屏幕上有三个叶禾的未接来电。他点开短信,
最新的一条是十分钟前发来的:“清州也下雪了,很小,落到地上就化了。你那里冷吗?
”程风盯着那条短信看了很久,最终关掉了手机。窗外的雪还在下,纷纷扬扬,
覆盖了整个燕园。而他的脖颈间,还缠绕着那条带着陌生女孩体温的围巾。这一夜,
程风第一次没有梦见叶禾滚落山坡的场景。他梦见自己站在一片雪原上,四野茫茫,
只有远方有一点红色的光。他朝着那光走去,却怎么也到不了尽头。醒来时,天刚蒙蒙亮。
那条奶白色的围巾搭在椅背上,像雪地里的一抹月光。他起身,将围巾仔细叠好,放进书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