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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启明是受人追捧的畅销书作家。

而我只是他口中的糟糠之妻。

结婚30年,陈启明有29年都是靠抄我的日记本生活。

我查出癌症那天,不再继续动笔,他也被传江郎才尽。

我每天都在看陈启明鄙夷的网络小说。

吃被陈启明形容为“热量炸弹”的垃圾食品。

55岁生日这天。

我给自己注册了个账号,写下了第一个属于自己的故事。

准备发布时,瞧不起我的女儿打来电话:“妈,今天是爸的签售会,您别忘了去现场维持秩序。对了,爸的新书就是您那本日记也快写完了吧?出版社催得紧,您尽快,别耽误我出国留学的赞助费……”

电话挂断,我在亮着屏幕的电脑前愣了许久。

半晌,我删掉所有文字,虔诚地许下这辈子唯一一个心愿:“如果能重来一次,我不想再让陈启明看见我的任何一个字。”

再睁眼,我回到了陈启明第一次翻开我日记本的这一天。

1

墙上的石英钟,指针指向下午三点。

阳光透过窗帘缝隙,在深色木地板上投下一道细长的光斑,里面有无数尘埃在飞舞。

我记得这个下午。

二十五岁的我,因为单位改制,拿了一笔补偿款后赋闲在家。

而我的丈夫陈启明,在一家效益不佳的国企里做着文员,怀揣着一个不切实际的作家梦。

再过一个小时,他会提前下班回家。

他会像往常一样,先是抱怨工作枯燥,领导愚蠢,然后走进书房,坐在那张他用第一个月工资买来的书桌前,点上一根烟,对着空白的稿纸苦思冥想。

最后,在四点半左右,他会因为找不到任何灵感而烦躁地起身,然后在书架上“无意”间发现我那本上了锁的日记。

他会撬开那把廉价的铜锁。

从那天起,他的人生将走上康庄大道,而我的人生,则会坠入无声的深渊。

我从沙发上站起来,走进书房。

书房不大,一半的空间都被他的书桌和书架占据。我的东西,只有一个小小的角落。

那本日记就放在书架的最上层,一本棕色牛皮封面的本子,是我结婚时闺蜜送的礼物。

我踩着凳子,把它拿了下来。

钥匙还挂在锁孔上,轻轻一转,锁就开了。

里面是我密密麻麻的字迹,记录着我对生活的观察,对人性的思考,还有那些天马行空的,只属于我自己的故事雏形。

这些是我灵魂的碎片。

上一世,他把这些碎片一片片偷走,拼凑出属于他的王冠,然后反过来嘲笑我灵魂的贫瘠。

我把日记本抱在怀里,走出书房,回到客厅。

壁炉已经很久没用过了,里面积了一层薄薄的灰。

我划开一根火柴,扔了进去。

干燥的纸张遇到火苗,瞬间蜷曲,变黑,然后燃起橘红色的火焰。

我一页一页地撕下日记,扔进火里。

火光映在我的脸上,暖洋洋的。

我看着那些曾被他称之为“天才构思”的文字在火焰中化为灰烬,心里一片平静。

当最后一片纸屑也化为黑色的蝴蝶,我拿起了电话。

“喂,是搬家公司吗?我要搬家,现在,立刻,马上。”

挂了电话,我走进卧室,拉出床底下那个积满灰尘的行李箱。

这个箱子,还是我当年带到这个家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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