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凡年幼夭折的儿女,多因讨债而来的;像这样分明说出来的,十个之中没有一,二个罢了
世间一般做父母的不明因果,反为这种讨债的子女悲伤哭泣,不是很可笑吗?
赫烈又讲了一个案例: 在纪晓岚笔记中写着一个故事,说朱元亭有个儿子,生肺病将死的时候,有气无力地自言自语道: 现在还欠我十九金。
这时医生正在开药方,预备给他吃一服人参,可是人参还没有煎好,他就死了。后来算算那人参的价值,刚好是十九金。
一个人生孩子,大概有四种原因: 一种是报恩,一种是报怨,一种是还债,还有一种是讨债。
报恩是: 因为父母对孩子过去世有恩惠,为著报恩,就来做他们的孩子。所以服劳奉养,生事死葬,都称父母的心意。世上的孝子贤孙,都是属于这一类的。
报怨是: 因为父母对于孩子过去世有亏负的地方,为著报怨,就来做他们的孩子。
所以怨恨小的,就忤父母;大的,甚至为非做歹,闯下大祸,害及父母。
做父母的,活著的时候,不能得到孩子的奉养;等到死了,还因为孩子的不争气,带著羞耻到九泉去。这是报怨的一种。
还债是: 因为孩子在过去世欠父母的资财,为著偿债,就来做他们的孩子。
倘若债欠得多的,父母就终身由他奉养;若是欠得少的,就不免半路死去。像读书才得了些功名而丧命的,做生意才得了些财利而身死的。
讨债是: 因为父母在过去世欠孩子的资财,为著讨债,就来做他们的孩子。
小的债,不过损失些学费聘金;等到债还清了,父母虽想望他成事立业,而他忽然夭亡,再也不留片刻。
若是大的债,那做父母的损失,可就不止此数,必定要废业荡产,家破人亡才罢
这种报恩报怨的因果关系,不独子女是这样,就是夫妻也是这样的。
总之,眷属聚会,无非恩仇报复。假使能够互相感化,大家都能好好修行,那么恩仇眷属化为菩提眷属,就完美到极点了。
我们在世间上,所碰著的一切灾殃苦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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