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子我曾经是一名大学教授。为什么我说“曾经”呢?
因为我觉得一名被埋在地底下的教授严格意义上来说已经算不上教授了。
特别是他现在连人带盒都不足五斤的时候。好吧,或许五斤多一点。
此刻我多希望我生命的最后一刻是光荣地倒在了讲台上,抑或是定格在忙碌的工作中,
那该多好啊。最不济哪怕是和自己的狐朋狗友喝死在酒桌前也行啊。
总好过被两个陌生的白大褂从我新欢的家里把我抬到殡仪馆的车里。
然后又把我送到我永远的家----这座坟墓眼看着天快黑了,来送葬的人早就走了。
终于所有的人都放心地把我留在这儿,也不管我自己害不害怕在这个鬼地方独自过夜。哦,
差点忘了,站在曾经人类的角度来看,我应该也是鬼。这么一想也就没什么好怕的了。
活着的时候从来没想过墓地的夜晚会是怎样一幅景象。现在终于可以慢慢欣赏了,
坐在冰冷的墓碑前。感觉自己越来越没有力气,甚至连手边白菊花上的一片叶子都拿不起来。
哎,算了,不白费力气了,以前听老人讲过,人死之后灵魂会短暂地停留在阳间一夜。
等太阳出来以后,阳气一冲,灵魂就会消散于无形。重归于天地之中化作一点灵气,
便永远消失不见。不见就不见吧,就当不曾来过也好。
其实到现在我对这个世界除了年迈的父母也没多少留恋了,
就像这个世界上也没多少人留恋我一样。但老话说:“人过留名,雁过留声。
”我也想让我记忆里的人永远记住我。即便她们记住的不只是美好。稍微带点讨厌也行,
哪怕是憎恨,总比彻底忘记要好很多吧。坐着坐着,思绪渐渐蔓延开来,
我这短暂的一生就像播放一场电影似的在我眼前一帧一帧地划过,每一帧都是我的人生过往。
说起来我还是头一次以第三视角看自己的经历。其实两年前的我还很满意自己的人生。
感觉自己活得还挺像那么回事儿 的。我出生在北方的一个小县城,小时候由于个子比较小,
入学还比别的孩子早一岁。上学的第一天母亲就叮嘱我:“别和别的孩子打架,
打坏了咱家可没有钱赔给人家呀”。再加上我本身又老实听话,
所以这挨欺负的BUFF算是叠满了。入学后的小学时代那就可想而知了。
我发过无数次毒誓,也无数次幻想过自己在街上遇见一个要饭的老乞丐。说我骨骼清奇,
然后卖给我一本如来神掌。当然了最好是白送,别说十块钱,卖两块钱我也买不起。
等我偷偷练成之后,看我一掌一个不劈死那帮层级欺负过我的熊孩子。
这种想法一直持续到高中。可能是老天实在看不过去了,
高考的时候偷偷地打通了我的任督二脉,阴差阳错下我超常发挥了一把,
考入了离家千里之外的一所学校。毕业后由于成绩优异我后来分析,
可能是那几年高校大面积扩招,教师人手不够用。我居然被留校任教了。
对于我一个当时的农村穷小子来说,这无异于到彩票站破零钱坐公交车,
结果误打误撞中了五百万。为这事儿,我还特意打电话到家里,
让我爸带桶水去祖坟那看看冒没冒烟。要不然我实在想不通学校为什么留我。在校留教以后,
渐渐地工作也稳定了,工资也稳定了,除了每个月寄回家去一些,自己留了大半。
想着也该考虑考虑自己的问题了,上学的时候不敢有恋爱的想法。记得宿舍里上铺那个家伙,
家里每月给两三千都不够养女朋友的。
那时候我就知道了“女朋友”这种生物对于我来说就像夏夜里挂在天上的银河。圣洁而美好,
令人向往,好像伸伸手就能触摸到,但我知道,即便我把胳膊拧下来,用尽全力地往上抛,
也仍然是无济于事,对于银河本身来说,我和她的距离并没有发生变化,
甚至在她无聊的时候还会俯身嘲笑一下为了努力接近她而把自己弄得浑身是血的人类。
第二章 初识佳人在我参加工作的第二年。偶然的机会认识了她。她也是北方人,
但家庭条件却我好很多。当时虽然我是老师,她在大三。但算起来也就是小我两届的学妹。
第一次见到她的时候,我记得那是一个秋天,校园里大路两旁的枫树叶早早地就落了下来。
金黄色飘飘荡荡。初秋的风轻轻一吹,都堆积在马路两边,踩上去软软的很舒服。
衬上两边淡黄色的枫树,勾勒出一幅绝美的景色。这样的画面我每年都能看见。
可不知道为什么,每当我看到秋叶慢慢的飘落,心底就会升起一丝悲凉的感觉。
我正站在路边惆怅呢。忽然左肩被人轻轻拍了一下,
接着一个温柔的女声在我耳边传来:“同学,能麻烦你帮我拍一张照片吗?
我实在是找不到别人了。”声音很好听,像是在这初秋的季节迎面吹过一缕春风一样。
还没等我回答,一部新款手机已经递了过来,手机上的照相功能已经打开了。“哦,好的,
但我的拍照技术可不怎么样啊”。“恩 没事儿,帮我拍个半身照就行,发给我妈妈,
让她看看我胖了没。”刚说完这丫头又加了一句:“对了,拍上半身哈”。
我下意识答应了一句:“好。”话一出口就察觉不对。拍照有只拍下半身的吗?
等我再想说话,那位女同学已经走到我身前六七米的地方站定。咯咯咯地笑着等着我拍照了。
也不知道是为了照相准备的笑容还是为了刚刚的那句话。“你准备好了吗?我要开始照了。
”“嗯,拍吧。”说着我摁下了手机屏幕上的拍照键。拍完一张之后我就要把手机递给她。
谁知道她竟然换了个姿势说道:“帮我再拍一张吧,我看看哪张好看,选一张给我妈发过去。
我闻言又拿回手机就又拍了一张,把手机递给她。说道:“十块钱一张,两张二十,谢谢。
”当时也不知道脑子怎么想的,我这人平时跟不熟悉的人很少开玩笑,特别是女生。
平时看见女生说句话脸就有点发烫。就算是工作上的事儿,只要是异性和我谈,
我也很少直视对方。今天不知道怎么了,看见这个女孩嘴就有点不受控制了,
竟然主动开起玩笑来。她先是一愣,随即大声说道:“十块钱一张,
你这收费是不是有点高啊,同学”。语气里听得出明显的戏谑。这回轮到我发愣了,
我老脸一红,扭头就想走。寻思第一次跟女生开个玩笑再把我当成讹人的小商贩可咋整。
再说我还没有营业执照。现在不走,更待何时啊。刚红着脸退两步,还没来得及转身,
她就笑着说道:“哎。别走啊,跟你开玩笑呢。
”我低着头一边环顾四周一边说道:“有你这么大声的吗?别人听见还以为我讹你钱呢?
”她接过手机一边翻看照片一边笑着说:“不是你先开玩笑的吗?
”看着看着忽然拿起手机屏幕对着我说:“就这技术,还十块钱一张?看这照片,
你还不如只拍我下半身呢?”我看了看她手机屏幕上面的照片。“这不挺好的吗?
拍得挺清楚的呀”“拍得清楚就行了?那是我手机像素好,你看这构图,你看这光线,你看。
”没等她说完,我一脸请教的表情问道:“啥图?”她一时气结,
看了看我无奈的说道:“行,挺好。谢谢啊。”但我听得出来,她说得一点不诚恳。
然后白了我一眼,嘴角却挂着一丝笑意。轻轻摇了摇头,两条马尾辫轻轻晃了晃。
我一时竟看得呆住了,这一刻我才认真地打量着眼前的女孩,没有刻意化妆的痕迹,
但皮肤却很白皙。一头长发扎成两个马尾,还在微微地晃动着。至于眉眼儿的细节我没敢看,
我壮着胆子也就看了个大概。但只需一眼,那两条马尾辫刻在了我的脑子里。
就在她把手机放进裤兜将要和我对视的前一秒,我做贼似的移开了目光。
耳旁听见她说道:“那我先走了,对了你是哪个系的?
”我看着别的方向说道:“我是材料与工程学院的。你呢?”“我是音乐系的。行,
那以后联系啊。再见。”我赶忙说了一句:“以后。怎么联系?”说完恨不得给自己一巴掌,
或者找个地缝钻进去。她刚走两步又是一愣。随即笑着说:“你在跟我要联系方式是吧?
”当时我的老脸呐。说是也不对,说不是也不对。竟一时语塞,什么也没说,
就是低着头看着她的小白鞋。好像今天她这双白鞋上面能看出联系方式似的。她见我没说话,
她也没说话,就那么一脸笑意地看着我,就是偏要把我这个脸红的毛病给掰过来一样。忽然,
我抬起头直视着她的脸本来想看着她的眼睛来着,后来实在是没敢。说:“嗯,
你电话号码多少?”我发誓,当时说出这句话真的用尽了我几乎所有的勇气,
我甚至能感觉得到自己的心脏怦怦的使劲跳。也忘了自己应该脸红,
也忘了自己还是她名义上的老师,虽然只比她大了三岁。第三章这所学校说大不大,
说小不小。后来的大约一个月内我没有再遇见过她。我甚至经常故意地“路过”那片枫树林,
四周寻觅很久也看不到那两条马尾辫。也没给她打电话,
总觉得电话通了以后不知道第一句话先说什么。想约她一起吃饭又实在没那个胆子。
且不说老师的身份合不合适,即便没有老师这个身份,
人家女孩为什么和我一个穷小子出来吃饭呐。不说约她出来吃饭那我实在是找不到话题了,
总不能问她需不需要摄像师吧。再说,就算是她需要摄影师也肯定不会再找我拍了。
好几次都是拿起电话又放下。哎,算了,我还是先学学构图和光线吧。记得快到深秋了。
惊喜来自一个午后。我正在看一边喝茶一边有一搭没一搭地看着一本书。忽然电话铃响了,
我以为又是推销电话。因为除了家里父母,接得最多的就是推销电话。
当我看见手机屏幕上赫然出现“马尾辫”三个字的时候,左手的茶杯差点没拿住。
脑子里嗡嗡地响。赶紧清了清嗓子按下了接听键:“你好,请问哪位。”“哪位?
你没存我电话号码呀?”电话那头略带诧异地问道,虽然语气还像一个月前那么温柔。
但很明显她没想到我会张嘴来这么一句。说实话,我自己也没想到。也不知道怎么的,
一跟她说话嘴就容易“秃噜”。“哦,存了,存了。刚刚在看书,就下意识地说了句哪位”。
我是死也不会承认我是脸红心跳导致说错话的“是吗?那你现在忙不忙”她显然不怎么信,
却也没有要计较的意思。“不忙,干嘛?你又想拍照片了?
”片刻之后我终于在脸红心跳之中恢复了正常,不过脑袋正常了之后嘴又开始不正常了,
如果在平时我是绝对不会这么问的。她开玩笑地说道:“不拍,今天没带钱。对了,
你是学材料的,想向你请教几个问题,如果你不忙的话我在枫树林这等你。行吗?”“好,
你稍等我几分钟哈,马上就到。”挂断电话。
一想到很快就能再见到那两条马尾辫我恨不得足下生风,几个起落就到校门口的枫树林。
但等我一口气真跑到能看清她身影的时候反而脚步缓了下来。没有想象中的马尾辫,
一头长发随意地披在肩上,不长不短,白色的贝雷帽配上一件米色秋款收腰连衣裙。
很难想象一个大三的女学生能把知性和温柔这两个词同时穿在身上。
前一分钟我一直以为马尾辫是最好看的发型。现在好了,脑子里又刻进来一幅。
那次见面是因为她有个表哥想让她找人打听几个材料学方面的问题。
具体什么问题我已经记不清了,但时至今日我仍然清楚地记得她当天的一颦一笑。
也就是那天我才告诉她其实我比她只大两届,并且是这个学校的实习老师,
她听到这个 消息后很诧异,然后又详细问了我是怎么争取到留校名额的。
因为她明年就毕业了,如果能留校当个音乐老师那自然是最好的。我详细跟她说了一下流程。
要提前准备自己的资料,简历要做得漂亮一些,然后等考核通知。
之后的几个月我们又见了几面,但关系却没什么实质性的进展。
就是她准备材料和简历的时候问了一下我的意见,我帮她改了几点。
到投递材料的时候也是我陪着她去的。我人生的第一次行贿就是在她考核前一周。
说是“行贿”,其实就是我花了一个月的工资买了两瓶好酒。
下班后送到主管这项工作的副校长家里。好在那位副校长在我上学的时候对我印象就不错,
我便厚着脸皮让他收下。也第一次领教到求人办事的滋味。
后来想想其实那位副校长并没有怎么为难我,就是我的性格,本就不善于也不愿意去求人。
放不下自己珍藏多年但在外人看来却本来就没有多少的面子。好在事情还挺顺利,
那一届只有两个留校名额,其中有一个就是她。那天她很高兴,
打电话约我一起去学校的餐厅里吃饭。说是庆祝一下,也为了答谢我。
她并不知道我去找副校长走后门,我事先没敢告诉她。怕自己的面子没那么大。
其实她能留校,我心里比她自己都高。甚至高兴的程度已经超过我两年前自己成功留校。
感觉天忽然就亮了,好像藏在心底的什么东西终于要出来了。她参加工作不久,
我们就正式确立了恋爱关系。只是每次迎面碰见那位副校长,感觉脸上都莫名地发红。
他每次看我都好像再说:“臭小子,狐狸尾巴露出来了?两瓶酒换个这么好的媳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