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羡安现在有了新女友,天天粘在一起,就连营销号都说他们是生理性的喜欢。
沈羡安为了博美人一笑。
在拍卖会场无数次点天灯。
只因她喜欢筷子折断发出的声音。
就让人批发一万双筷子,每天安排保姆折断筷子给她听。
而他们回国的第二天。
林薇不知道从他哪个钱夹子里,翻出了我的旧照。
又让人一番调查,找到了我的花店。
她来的时候气势汹汹。
开口就是刁钻点名要世界上最名贵的朱丽叶红玫瑰。
“抱歉,我们店没有这种花。”
林薇不屑地盯着我。
“连我最想要的朱丽叶玫瑰都没有,就你们这寒酸样,也配开花店?”
“来人,给我砸了。”
我想起上次沈羡安在电视里接受采访。
他还专门提起过,他对女友林薇经常说的一句话就是:“没有花,我总感觉房间里空空荡荡的,薇薇,不管花多少钱,你都可以把房间布置成你喜欢的模样。”
沈羡安倒还真是专一。
找的每一个女朋友都是喜欢花的。
“慢着。”
眼见那群人真的要动手砸了我的店,我冷冷开口。
“朱丽叶玫瑰,2006年在切尔西花展上首次亮相,因其优雅娇艳,被誉为300万玫瑰,相当于约1580万美元,是有史以来最贵的花之一。”
“就这么一朵花,买下我100家店都绰绰有余。”
“林小姐,你来我这么一家小花店,要这么名贵的花,确定不是来砸场的?”
林薇冷冷盯着我,发出嗤笑。
“我就是找你茬,又能怎样?”
她忽然捏住我的下巴。
“早就听说沈羡安七年前有个初恋,让他爱的要死要活的。”
她不屑又嫉妒的打量我。
“没想到居然是你这样?
你这张脸,到底哪里配?”
林薇的手高高举起,要给我一巴掌。
只可惜。
她的动作没我快。
那一只娇嫩的手还没触碰到我的脸,就被我捏骨折了。
她发出惨叫。
我却拿着旁边的湿毛巾擦了擦手。
“既然林小姐是有备而来。”
“那就应该打听清楚,我也不是任人欺负的角色。”
我的名声早就已经臭了。
当初为了帮我妈妈夺回财产分割,我殴打继母,戳瞎了继妹的一只眼。
为了报杀父之仇。
我背叛了青梅竹马的沈羡安,选择跟他的死对头哥哥合作。
这才有了沈羡安出国韬光养晦的七年。
所有人一听说我的名字就避之不及。
唯恐沾染了我。
就沾染上了晦气。
如果不是沈羡安及时来了。
恐怕他的小女友,会被我打的连爬都爬不起来。
“羡安,她把你伤成这样了,我要报警!”
林薇惊恐的尖叫,可她刚掏出手机,就被沈羡安打掉。
“乖,这种烂人不值得你费情绪。”
“是吧,方知意?”
沈羡安语气凉飕飕的,带着嗤笑。
“毕竟当年我救了她的命,她不还是联合我哥,往死里搞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