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穿成恶毒女配后我成女主嘴替

我穿成恶毒女配后我成女主嘴替

作者: Raizelnana

言情小说连载

由陆时砚林晓担任主角的言情小书名:《我穿成恶毒女配后我成女主嘴替本文篇幅节奏不喜欢的书友放心精彩内容:第一酒与七位数礼服的生死时速林晓是被手腕上传来的酸麻感惊醒不是她租的那间15平米出租屋的硬木板床——身下是裹着真丝软垫的高背鼻尖萦绕着香槟与玫瑰混合的甜头顶水晶灯折射的暖光落在手背连指尖都泛着细碎的光直到她低头看见自己手里握着的高脚以及杯中晃荡的、色泽浓郁得像宝石的勃艮第红心脏突然像被一只无形的手攥猛地沉了下这不是她昨天熬夜赶方案时趴在电脑前睡着的场更...

2025-10-15 01:18:34

第一章 红酒与七位数礼服的生死时速林晓是被手腕上传来的酸麻感惊醒的。

不是她租的那间15平米出租屋的硬木板床——身下是裹着真丝软垫的高背椅,

鼻尖萦绕着香槟与玫瑰混合的甜香,头顶水晶灯折射的暖光落在手背上,

连指尖都泛着细碎的光泽。直到她低头看见自己手里握着的高脚杯,

以及杯中晃荡的、色泽浓郁得像宝石的勃艮第红酒,心脏突然像被一只无形的手攥紧,

猛地沉了下去。这不是她昨天熬夜赶方案时趴在电脑前睡着的场景,

更不是那个连空调都舍不得开、夏天全靠风扇续命的出租屋。眼前站着个穿白色礼服的女生,

眉眼干净得像雨后刚抽芽的小玉兰,手里捏着半块没吃完的马卡龙,

怯生生的眼神正好撞进林晓眼里;不远处的落地窗边,一个男人背对着她站着,

黑色西装衬得肩宽腰窄,肩线利落得像用尺子量过,

冷白的后颈在灯光下泛着细腻的光泽——这侧脸,这身材,这自带“生人勿近”气场的站姿,

分明是她昨晚睡前翻完的狗血霸总小说《霸总的契约甜心》里的男主,陆时砚!而她自己?

低头看了眼身上火红色的抹胸长裙,摸了摸手腕上沉甸甸的鸽子蛋手镯,

再回想原主那骄纵跋扈的人设——她居然穿成了书里下场凄惨的恶毒女二,林薇薇!

林晓的大脑瞬间宕机,无数记忆碎片像潮水般涌来:原主是豪门林家的小女儿,

打小就死缠着陆时砚,为了嫁给他不择手段。今天这场陆氏集团的商业酒会,

正是原主第一次正面“陷害”女主沈知夏的名场面——借着敬酒的名义,

把红酒泼在沈知夏的礼服上,让她在众人面前出丑,再哭唧唧地跟陆时砚卖惨,

说沈知夏“故意碰瓷抢人”。书里写得明明白白,

沈知夏这件礼服是陆时砚托人从意大利定制的,全球限量三件,拍卖价高达七位数。

原主泼完酒还不解气,踩着十厘米的高跟鞋碾了碾礼服下摆,

最后被忍无可忍的陆时砚冷声警告“林薇薇,你闹够了没有”,不仅成了整个圈子的笑柄,

还让陆时砚对她的厌恶值直接拉满。想到这里,林晓握着酒杯的手指瞬间收紧,指节泛白。

七位数!她现在银行卡里的余额连七千块都不到,

就算把她那台用了五年、开机要等三分钟的笔记本电脑,

加上二手冰箱和攒了半年工资买的手机全卖了,也凑不齐这礼服的零头。要是真泼上去,

陆时砚那个按“分钟”算资产的霸总,不得把她卖去非洲挖煤抵债?“呵,沈知夏,

你以为靠装可怜就能勾搭时砚哥吗?”刻薄又尖利的声音突然从自己嘴里冒出来,

林晓吓了一跳——这是原主的台词,身体还没完全受她控制!

她眼睁睁看着自己的手腕正朝着沈知夏的礼服倾斜,杯口已经对准了那片绣着珍珠的裙摆,

再慢半秒,红酒就要泼上去了!“等等!”林晓几乎是凭着本能喊出声,

同时手腕猛地往回收,又急转了一个刁钻的角度——她大学时练过两年羽毛球,

腕力比一般女生好,此刻全凭肌肉记忆操控动作。高脚杯在她掌心划出一道流畅的弧线,

杯中的红酒没有溅出半滴,

稳稳当当、不偏不倚地泼进了旁边用来装废弃餐碟的鎏金垃圾桶里。“哗啦”一声,

红酒落入垃圾桶,溅起的水珠都没沾到桶外沿。动作快到在场的两个人都没反应过来。

沈知夏原本都闭紧了眼睛准备挨泼,结果等了半天只听见液体落地的声音,再睁眼时,

就看见刚才还一脸凶相的林薇薇,正举着空酒杯,脸色发白地盯着垃圾桶,

像是刚从鬼门关走了一遭。不远处的陆时砚也转过身,挑了下眉。

他原本以为林薇薇又要耍什么幺蛾子,手指已经下意识地攥紧了口袋里的手机,

准备叫助理过来处理后续——毕竟沈知夏这礼服确实贵重,真被泼了不好收场。可没想到,

预想中的“闹剧”没上演,林薇薇居然把红酒泼进了垃圾桶?

这和他印象里那个只会用哭闹、撒泼吸引他注意的林薇薇,完全不一样。

陆时砚迈开长腿走过来,黑色皮鞋踩在大理石地面上,发出清脆的声响,自带一种压迫感。

他停在林晓面前,深邃的眼眸里带着惯有的冷淡,还夹杂着一丝不易察觉的审视:“林薇薇,

你又想耍什么花招?”熟悉的台词,熟悉的厌恶语气,和书里写的分毫不差。换作原主,

此刻早该红着眼眶反驳“时砚哥你怎么能这么说我”,或者干脆撒泼打滚,

指责沈知夏“是她勾引你”。

可林晓现在满脑子都是“还好没泼到礼服”“七位数保住了”“陆总这西装也太显腿长了”,

根本没心思走“恶毒女二”的剧本。她抬起头,

视线落在陆时砚的西装上——不是普通的黑色西装,面料是少见的羊毛混纺,

在灯光下泛着细腻的光泽,肩线剪裁得极其利落,正好卡在他肩膀最宽的位置,

往下自然收窄,把他的腰腹线条衬得格外优越,连带着腿看起来都比实际更长,

完全是“行走的衣架子”本架。林晓以前做过半年的时尚编辑助理,

对穿搭的敏感度刻在骨子里,此刻看着这堪称完美的版型,

下意识就忘了自己的“恶毒女二”身份,由衷地感慨出声:“陆总,您这西装也太绝了吧?

这肩线掐得也太准了,把您的身材比例衬得跟模特似的,腿看着至少两米八!而且这面料,

是意大利那家专门做高定的工坊吧?手感肯定特别好,

比我上次在时装周上看到的那些明星穿的还显质感,这品味真是吊打圈内所有总裁!

”一连串的“彩虹屁”脱口而出,林晓自己都没反应过来,

直到她看见陆时砚的表情从“冷淡审视”变成了“震惊茫然”,

连带着旁边的沈知夏都张大了嘴巴,手里的马卡龙差点掉在地上,

才后知后觉地意识到——她好像说错话了。完了,刚保住七位数礼服,不会因为这通夸夸,

被男主当成“神经病”扔出去吧?林晓心里咯噔一下,悄悄往后退了半步,

攥着空酒杯的手指又开始紧张起来。而陆时砚,活了二十八年,

听过的奉承话能装满一卡车——从商场上的合作伙伴到想攀附他的名媛,

谁不是带着目的来讨好他?可他第一次听见有人这么直白、这么……真诚地夸他的西装,

而且还是从一向跟他针锋相对的林薇薇嘴里说出来的。

他甚至能从林晓的眼睛里看到“欣赏”,不是原主那种带着占有欲的痴迷,

而是单纯对“好穿搭”的认可,就像……就像看到一件心仪的艺术品时的那种兴奋。

陆时砚皱了皱眉,心里的疑惑更重了:“你今天……没发烧?

”林晓猛地往后躲了一下——她现在满脑子都是“穿书者身份不能暴露”,

万一被陆时砚察觉到“灵魂换了人”,按霸总小说里的狗血套路,

说不定会被当成“异类”送去做检查,那可就彻底完了。“没、没有!

”林晓的声音都带了点颤,赶紧把空酒杯往旁边侍者的托盘里一放,

指尖还不小心蹭到了冰凉的银盘,“我就是……就是刚才喝了点酒,脑子有点晕,

说话没个谱,陆总您别往心里去。”她急着找借口圆场,眼神都不敢跟陆时砚对视,

只能盯着自己火红色礼服的裙摆——原主选的这颜色也太扎眼了,

跟个移动的“麻烦信号”似的,早知道该找机会换件低调点的。陆时砚看着林晓躲闪的眼神,

又扫了眼她攥着裙摆、明显紧张的小动作,心里的疑惑非但没消,反而更浓了。

以前的林薇薇,就算做错事,也从来不会这么怯懦,更不会在他面前“服软”,今天这状态,

实在太反常了。“时砚哥,王总那边还等着您谈合作呢。”旁边的助理陈默适时走过来,

低声提醒了一句——他跟在陆时砚身边三年,

还是第一次见老板对着林薇薇露出这种“困惑”的表情,赶紧找机会帮两人解围。

陆时砚最后只留下一句“别再搞事”,便跟着陈默朝着不远处的王总走去。走之前,

他还回头看了林晓一眼,那眼神里的探究,让林晓后背都冒了点汗。直到陆时砚的身影走远,

林晓才松了口气,抬手擦了擦额头的薄汗——跟霸总打交道也太费神经了,

比她以前连续加班改方案还累。“薇薇,你今天到底怎么了?”李曼妮又凑了过来,

声音压得很低,语气里满是不解,“你刚才怎么不跟时砚哥撒娇啊?还有沈知夏,

你怎么还夸她礼服好看?你忘了上次她抢你资源的事了?

”林晓心里翻了个白眼——原主那点“被抢资源”的破事,

根本就是她自己能力不行还爱挑事,把甲方的方案改得一塌糊涂,最后被沈知夏救场,

反而倒打一耙说沈知夏抢功劳。但表面上,她还是得顺着李曼妮的话头圆:“曼妮,

我就是突然想通了,以前总找沈小姐的麻烦,也没讨到好,还让时砚哥烦我,不值当。

”她说着,还故意朝沈知夏笑了笑,露出两颗浅浅的梨涡——这是她自己的习惯性表情,

原主从来不会这么温和。“沈小姐,之前是我太任性,要是有得罪你的地方,你别往心里去。

”沈知夏被她这突如其来的道歉弄得一愣,手里的马卡龙终于拿稳了,小声说:“没、没事,

林小姐不用道歉。”她看着林晓眼底的真诚,心里悄悄松了口气——以前每次见到林薇薇,

她都紧张得手心冒汗,今天好像……没那么怕了。李曼妮在旁边听得目瞪口呆,

好像第一次认识林晓似的:“你居然跟她道歉?薇薇你是不是真喝多了?”“可能吧。

”林晓顺着她的话头应着,心里却在盘算——李曼妮是原主的“跟班”,

但也是个见风使舵的主,上次原主被陆时砚骂,她跑得比谁都快,以后少跟她打交道,

免得被她拉着一起“作死”。她正想找个借口躲开李曼妮,

手机突然在礼服的暗袋里震动了一下。掏出来一看,是原主的母亲发来的消息:“薇薇,

跟时砚好好聊聊,别又闹脾气,林家还得靠陆氏的合作。”林晓看着这条消息,

心里更无奈了——原主不仅自己作死,还得拉着家族一起垫背,难怪书里林家最后会破产,

有这么个“坑爹”的女儿,不破产才怪。她回复了个“知道了”,便把手机塞回暗袋,

抬头正好看见沈知夏站在原地,手里捏着马卡龙,眼神有些无措地看着周围。书里说,

沈知夏是个孤儿,刚从设计学院毕业,靠奖学金和兼职读完大学,

这次是跟着导师来参加酒会的,对这种衣香鬓影的场合很不适应,每次都一个人躲在角落。

林晓心里一动——这不正是“刷好感”的好机会吗?她走过去,

从侍者的托盘里拿了杯无酒精气泡水,递给沈知夏:“沈小姐,喝这个吧,气泡水解腻,

还不容易醉。”沈知夏愣了愣,接过杯子,指尖碰到冰凉的杯壁,小声说了句“谢谢”。

“你第一次来这种酒会吧?”林晓状似随意地问,

眼睛扫过周围的人群——有端着酒杯谈合作的老板,有互相攀比珠宝的名媛,

还有举着相机拍照的记者,“这里人多眼杂,要是有人跟你搭话,别随便喝别人递的酒,

也别轻易答应什么事,小心被坑。”这些都是她以前做编辑助理时,

跟着前辈学的“职场生存技巧”——以前有个新人同事,在酒会上喝了陌生人递的酒,

醒来发现签了不平等合同,最后赔了不少钱才脱身。现在用来提醒沈知夏,正好合适。

沈知夏没想到林晓会跟她说这些,惊讶地抬起头,

看着林晓的眼神里多了点感激:“谢谢林小姐提醒,我……我不太懂这些。”“没事,

慢慢来。”林晓笑了笑,

又指了指不远处的甜品台——那里摆着提拉米苏、慕斯蛋糕、马卡龙,

还有新鲜的草莓和蓝莓,“那边的提拉米苏不错,是米其林餐厅的师傅做的,

你要是饿了可以去尝尝,比你手里的马卡龙好吃。”沈知夏顺着她指的方向看过去,

眼里闪过一丝期待——她今天为了穿下礼服,只吃了半个三明治就来了,早就有点饿了,

只是不好意思主动去拿。“那……我去试试?”“去吧,没人会说你的。

”林晓鼓励地拍了拍她的胳膊,看着沈知夏提着裙摆、小心翼翼走向甜品台的背影,

心里悄悄松了口气——至少目前看来,和女主的关系算是初步缓和了。“薇薇,

你居然还帮她?”李曼妮的声音又在耳边响起,带着点不满,“她可是你的情敌啊!

”林晓回头看了李曼妮一眼,语气淡了点:“什么情敌不情敌的,我现在没心思想这些。

曼妮,我有点不舒服,先回去了,你自己玩。”说完,不等李曼妮反应,

她就提着裙摆往门口走——再待下去,指不定还会遇到什么“情节杀”,

比如原主原本计划的“假装摔倒赖在陆时砚怀里”,或者“故意撞翻沈知夏的设计稿”,

还是早点离开这个是非之地比较好。走到宴会厅门口,她刚要叫车,

身后突然传来一个熟悉的声音:“林小姐。”林晓心里一紧,回头一看,

居然是陆时砚的助理陈默。“陈助理,有事吗?”她攥紧了手里的手包,

心里直打鼓——该不会是陆时砚觉得她刚才的行为可疑,让陈默来“审”她吧?

陈默倒是没什么敌意,只是递过来一把伞:“陆总说外面可能会下雨,让我把这个给您。

”林晓愣了愣,看着手里的黑色雨伞——伞柄是皮质的,上面刻着低调的“L”字母,

手感细腻,一看就价值不菲。陆时砚居然会给她送伞?这跟书里那个对原主厌恶至极的霸总,

完全不一样啊。“替我谢谢陆总。”她赶紧道谢,

心里却更疑惑了——难道她刚才的“夸夸”,真的让陆时砚对她改观了?陈默点了点头,

没多问,转身就走了。林晓看着他的背影,又低头看了看手里的伞,突然觉得这穿书生活,

好像也没那么糟糕——至少,男主好像没那么讨厌她了。坐上车,林晓靠在椅背上,

看着窗外掠过的霓虹,开始认真规划起“生存大计”:第一步,

远离所有针对沈知夏的“作死”情节,保住小命;第二步,跟男女主搞好关系,

蹭点资源比如陆时砚的时尚人脉,沈知夏的好人缘;第三步,

想办法帮林家稳住跟陆氏的合作,避免书里破产的结局。至于原主的“追夫火葬场”?

林晓嗤笑一声——她才不做那吃力不讨好的事,有那时间,

还不如研究研究怎么用林薇薇的身份,过几天舒服日子。车子驶进一片别墅区,

停在一栋豪华的欧式别墅前——白色的外墙,罗马柱,还有院子里的喷水池,这是原主的家。

林晓看着眼前的房子,心里感慨万千——以前她连想都不敢想的豪宅,

现在居然成了她的“临时住所”。走进别墅,管家恭敬地迎上来:“小姐,您回来了。

”“嗯,准备点吃的,我饿了。”林晓一边换鞋,

一边随口吩咐——以前在出租屋只能吃泡面的日子,终于可以暂时告别了。坐在餐厅里,

看着桌上精致的晚餐——香煎牛排、奶油蘑菇汤、蔬菜沙拉,还有一小碗意大利面,

林晓正准备动筷子,手机突然又震动了一下。她拿起一看,

是个陌生号码发来的消息:“林小姐,明天下午三点,城西仓库,按您的吩咐,

人已经安排好了。”林晓的筷子顿在半空,心里“咯噔”一下——城西仓库?按原主的吩咐?

她突然想起书里的情节——原主在酒会陷害失败后,不甘心,又安排了“绑架沈知夏,

逼陆时砚英雄救美”的戏码,想趁机在陆时砚面前刷存在感,

结果最后被陆时砚发现是她搞的鬼,厌恶值直接拉满,还连累林家丢了陆氏的合作。

明天下午三点,就是那场“绑架戏”的时间!林晓看着手机屏幕,

冷汗瞬间就下来了——原主这是怕她死得不够快,还特意留了个“定时炸弹”啊!

她深吸一口气,强迫自己冷静下来——现在不是慌的时候,得想办法把这个“炸弹”拆了。

直接取消?万一对方是原主找的社会闲散人员,取消了会不会反过来报复她?不取消?

看着沈知夏被绑架,她做不到,而且一旦被陆时砚发现,她肯定没好果子吃。思来想去,

林晓突然眼前一亮——有了!她可以“顺水推舟”,既不让沈知夏受伤,

又能在陆时砚面前刷一波好感。她拿起手机,

给那个陌生号码回复:“把仓库的具体地址发过来,另外,告诉下面的人,明天动作轻点,

别真伤了人,还有,多准备点深色的衣服,别穿得太显眼,容易被认出来。”回复完,

她又点开通讯录,找到那个备注“陆时砚”的号码——这是原主之前死缠烂打,

在陆时砚的生日会上堵了他三次才要到的,一直没敢拨通。林晓犹豫了一下,

还是编辑了一条消息发过去:“陆总,明天下午三点,城西仓库可能会有意外,您要是有空,

可以去看看,或许能帮上沈小姐的忙。对了,建议穿深色衣服,显气场,还不容易脏,

您上次穿的深灰色大衣就很合适。”发送成功的提示弹出,

林晓心里的石头终于落了一半——成不成就看明天了,要是能顺利化解这场危机,

她在陆时砚心里的印象,应该能再改观一点。放下手机,林晓拿起筷子,

大口吃起晚餐——明天肯定又是一场硬仗,得先把肚子填饱,才有精力应对。而此刻,

陆氏集团顶层办公室里,陆时砚看着手机上林晓发来的消息,眉头皱得更紧了。

他把手机递给陈默:“查一下这个号码,还有城西仓库明天的情况。”陈默接过手机,

看了眼消息内容,有些惊讶:“林小姐这是……在提醒您?”“不知道。

”陆时砚靠在椅背上,手指轻轻敲击着桌面,眼神深邃,“但她今天的反常,加上这条消息,

肯定有问题。明天下午三点,你跟我一起去城西仓库看看。”他倒要看看,

这个突然变得“乖巧”又“贴心”的林薇薇,到底想耍什么花样。窗外的夜色渐浓,

一场围绕着“绑架戏码”的博弈,已经悄然拉开了序幕。而林晓不知道的是,

她这条“解围”的消息,不仅改变了原有的情节,也让陆时砚对她的好奇心,

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第二章 绑架戏码变成“救美攻略现场”第二天下午两点半,

城西仓库外。林晓坐在车里,看着手机上陌生号码发来的仓库定位,心里还是有点紧张。

她特意穿了件深色的风衣,戴了顶鸭舌帽,把自己裹得严严实实——万一等会儿场面失控,

她也好趁机溜走。离三点还有十分钟,林晓拿出手机,又给陆时砚发了条消息:“陆总,

仓库在城西旧工业区3号仓,门口有个红色的集装箱,您到了可以先在附近观察一下,

别直接进去,安全第一。”发完消息,她深吸一口气,推开车门,朝着仓库的方向走去。

仓库里一片昏暗,只有几盏老旧的灯泡亮着,空气中弥漫着灰尘和铁锈的味道。

林晓刚走进去,就听见角落里传来沈知夏的声音:“你们是谁?为什么要抓我?

”她赶紧躲到一根柱子后面,偷偷往外看——只见两个穿着黑色衣服的男人正围着沈知夏,

手里还拿着绳子,不过看他们的表情,好像有点紧张,甚至不敢跟沈知夏对视。

林晓心里松了口气——看来她昨天的叮嘱起作用了,这些人没敢真的伤害沈知夏。就在这时,

仓库门口突然传来一阵脚步声,林晓心里一紧——是陆时砚来了?她探头一看,

果然是陆时砚,身边还跟着陈默,两人都穿了深色的衣服,跟她之前建议的一样。

陆时砚一进来,就看到了被围在中间的沈知夏,脸色瞬间沉了下来:“放开她!

”那两个男人听到声音,吓了一跳,回头看到陆时砚,

更是慌了神——他们之前只知道要“绑架”沈知夏,却没想到陆时砚真的会来,

而且看起来这么不好惹。“你、你是谁?别多管闲事!”其中一个男人硬着头皮说,

手里的绳子却不自觉地松了。陆时砚没跟他们废话,直接冲了上去。他练过散打,

对付两个普通人绰绰有余,没几下就把那两个男人打倒在地。陈默赶紧上前,

把沈知夏护在身后,解开了她手上的绳子。沈知夏吓得脸色发白,看到陆时砚,

眼泪忍不住掉了下来:“陆总,谢谢你……”“没事了。”陆时砚的语气缓和了一点,

又看了看地上的两个男人,“陈默,把他们交给警察。”就在这时,

躲在柱子后面的林晓不小心碰掉了旁边的一个铁桶,“哐当”一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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