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蚀骨之婚:囚笼里的模仿者海城的深秋,梧桐叶被风卷着,
在沈家庄园门前的汉白玉石阶上积了厚厚一层,踩上去沙沙作响,像碎掉的时光。
简宁坐在梳妆镜前,
看着化妆师用细刷在她眼睑上扫过一层浅棕色的眼影——这是沈修瑾昨天特意叮嘱的,
“小雨不喜欢太艳的颜色,素净点才好”。镜子里的女人穿着意大利手工定制的婚纱,
领口处用珍珠和碎钻绣出缠枝莲纹样,光是裙摆上的蕾丝就耗费了三位工匠半个月的工时。
可简宁看着那身耀眼的白,只觉得像裹了一层冰冷的霜。她抬手抚过耳垂,
那里本该戴着她母亲留下的碎钻耳钉,
却被沈修瑾换成了一对圆润的珍珠——“她说珍珠像清晨的露水,干净”。“夫人,
沈先生在楼下等您了。”佣人张妈的声音从门外传来,带着小心翼翼的试探。
这位新来的夫人性子温和,从不摆架子,可先生对她的态度,却让整个庄园的人都提着心。
简宁点点头,站起身时,厚重的裙摆扫过地毯,留下一道浅浅的痕迹。她走到旋转楼梯口,
一眼就看到了站在客厅中央的沈修瑾。他穿着一身黑色手工西装,衬得肩宽腰窄,
侧脸的轮廓锋利如刀削,鼻梁高挺,薄唇紧抿,只是那双深邃的眼眸里,
没有半分新郎该有的温柔,只有一种近乎审视的冷漠,像在打量一件待价而沽的商品。
他抬头看她,目光从她的婚纱滑到她的脸,眉头微不可察地蹙了一下:“裙摆太长了,
走路拖沓。她穿裙子时,喜欢刚好到脚踝的长度,利落。”简宁的脚步顿了顿,
手指攥紧了裙摆的蕾丝,指尖泛白:“这是设计师按您给的尺寸做的。”“尺寸对,
感觉不对。”沈修瑾迈开长腿朝她走来,黑色皮鞋踩在大理石地面上,发出清脆的声响。
他在她面前站定,居高临下地看着她,呼吸间带着冷冽的古龙水味,“简宁,记住,
从今天起,你的‘感觉’要为她让路。你活着,就是为了模仿她。”这句话像一根细针,
轻轻刺进简宁的心脏,不致命,却疼得她指尖发麻。
她知道“她”是谁——沈修瑾藏在心底十几年的白月光,
那个在他被家族排挤、独自躲在旧仓库里挨饿时,
偷偷给他塞了一块奶糖、手腕上戴着蓝色琉璃铃铛手链的小女孩。
沈修瑾从未见过她长大后的样子,却把她童年的喜好刻进了骨子里。而她简宁,
不过是因为母亲临终前将一张她七岁时的照片交给沈老太太,照片里的她扎着羊角辫,
眉眼弯弯,手腕上恰好戴着一条相似的手链,便被沈修瑾选中,成了这场婚姻里的“赝品”。
婚礼现场设在海城最豪华的“云顶”酒店顶层,三百平米的宴会厅里,水晶吊灯垂落下来,
像一片璀璨的星河,将整个空间照得如同白昼。简宁挽着沈修瑾的手臂,一步步走上红毯,
耳边是宾客们的祝福声,可那些声音像隔了一层厚厚的玻璃,模糊而遥远。
她能感觉到无数道目光落在自己身上,有好奇,有同情,还有毫不掩饰的嘲讽——谁都知道,
她只是个替身。神父站在圣坛前,开始诵读誓词:“沈修瑾先生,
你是否愿意娶简宁女士为妻,无论贫穷或富有,健康或疾病,都爱她、照顾她,
直至死亡将你们分离?”沈修瑾的声音低沉而清晰,却没有半分真诚,
像在念一份商业合同:“我愿意。”轮到简宁时,她看着神父胸前的十字架,
喉咙像被什么堵住了一样,迟迟说不出话。沈修瑾的手指在她的手腕上用力掐了一下,
力道大得几乎要捏碎她的骨头,用只有两人能听到的声音说:“别浪费时间,说‘我愿意’。
”尖锐的痛感让简宁浑身一颤,她抬起头,对上沈修瑾冰冷的目光,
终于轻声开口:“我愿意。”那两个字,轻得像一声叹息,消散在空气中。交换戒指时,
沈修瑾将那枚鸽子蛋大小的钻戒套进她的无名指,动作粗鲁得像是在完成一项任务。
他俯身靠近她的耳边,温热的气息吹在她的耳廓,话语却淬着冰:“简宁,
这枚戒指不是给你的,是给‘沈太太’这个位置的。等她回来,你就要亲手把它摘下来,
还给她。”简宁的心脏像是被一只无形的手紧紧攥住,疼得她几乎无法呼吸。她垂下眼帘,
浓密的睫毛掩盖住眼底的湿意,轻声回应:“我知道。”她知道,从一开始就知道。
她不过是他漫长等待里的一个替代品,一个填补空白的工具。婚礼后的晚宴上,
简宁坐在沈修瑾身边,像个精致的木偶。宾客们轮番上前敬酒,沈修瑾替她挡了几次,
后来便不耐烦地说:“她胃不好,不能喝酒。”简宁愣了一下,她的胃很好,
上学时能空腹喝冰啤酒,只是“小雨”胃不好——这些关于“小雨”的细节,
沈修瑾记得比谁都清楚,却记不住她简宁对芒果过敏,记不住她晚上会做噩梦。晚宴过半,
沈修瑾接到一个电话,起身离开时,对她说:“在这等着,不准乱跑。”简宁点点头,
看着他的背影消失在门口,才缓缓松了口气。她端起面前的柠檬水,刚喝了一口,
就听到旁边传来两个女人的窃窃私语:“你看她,穿得再漂亮也没用,不过是个替身罢了。
”“可不是嘛,沈总心里只有那个‘小雨’,听说为了找她,都快把全世界翻遍了。
”“我要是她,早就找个地缝钻进去了,哪还有脸坐在这里。”那些话像针一样,
密密麻麻地扎在简宁的心上。她放下水杯,起身朝洗手间走去。走廊里铺着厚厚的地毯,
踩上去悄无声息,她靠在冰冷的墙壁上,眼泪终于忍不住掉了下来。她不是没有自尊,
只是母亲临终前拉着她的手,气息微弱地说:“宁宁,沈家能给你安稳的生活,跟着修瑾,
好好活下去……”她以为只要她足够听话,足够懂事,总有一天能焐热沈修瑾的心。
可现在她才明白,有些人的心,天生就是冰做的,无论你怎么努力,都焐不热。
回到宴会厅时,沈修瑾已经回来了,正和一个穿着红色礼服的女人说话。那女人妆容艳丽,
笑容张扬,手搭在沈修瑾的手臂上,姿态亲昵。简宁认得她,苏雨晴,苏家的千金,
也是沈修瑾的青梅竹马,圈子里所有人都默认,她才是沈太太的不二人选。看到简宁回来,
苏雨晴故意挽紧了沈修瑾的手臂,挑衅地看着她:“简宁,你去哪了?
修瑾哥哥都等你半天了。”沈修瑾皱了皱眉,推开苏雨晴的手,对简宁说:“过来。
”简宁走到他身边,沈修瑾自然地揽住她的腰,对苏雨晴说:“雨晴,别闹了,她是我太太。
”苏雨晴撇了撇嘴,眼神里满是不甘:“修瑾哥哥,你明明知道我……”“好了,
”沈修瑾打断她,“时间不早了,我们该回去了。”上车后,车厢里一片沉默。
沈修瑾靠在座椅上,闭着眼睛,眉头紧锁。简宁看着他的侧脸,
忍不住问:“你和苏小姐……关系很好?”沈修瑾睁开眼睛,看了她一眼,
语气带着嘲讽:“怎么?你吃醋了?”简宁摇摇头:“我只是觉得,她好像喜欢你。
”“那又怎么样?”沈修瑾冷笑一声,“喜欢我的人多了去了,你算老几?
”简宁的脸瞬间变得惨白,她转过头,看向窗外漆黑的夜色,不再说话。
车厢里的冷气开得很足,她裹紧了身上的披肩,却还是觉得冷,从骨头缝里往外冒的冷。
回到沈家庄园时,已经是深夜。佣人早已准备好了晚餐,水晶餐桌上摆着七八个菜,
都是沈修瑾爱吃的。可简宁没有胃口,只想回房间休息。沈修瑾却叫住她:“过来吃饭。
”“我不饿。”简宁说。“我说让你过来。”沈修瑾的语气带着不容置疑的命令。
简宁只好走到餐桌前坐下,拿起筷子,却迟迟没有动。沈修瑾看了她一眼,
夹了一块七分熟的牛排放在她的盘子里:“吃了,她喜欢吃七分熟的牛排,说这样有嚼劲。
”简宁看着盘子里带着血丝的牛排,胃里一阵翻江倒海。她不喜欢吃牛排,
更不喜欢带血丝的,可她还是拿起刀叉,一点点切着。她的左手不太灵活,切了半天,
才切下一小块牛排,放进嘴里。那牛排带着淡淡的腥味,让她几乎吐出来,
可她还是强忍着咽了下去。沈修瑾看着她的动作,突然说:“你切牛排的姿势不对,
她喜欢用左手扶着盘子,右手拿刀,指尖要微微弯曲。”简宁的手顿了一下,
换了左手扶着盘子。她的左手小时候受过伤,用力时会隐隐作痛,可她还是按照沈修瑾说的,
一点点调整着姿势。沈修瑾满意地点点头:“很好,以后都要这样。”晚餐结束后,
简宁回到房间,冲进洗手间,趴在马桶上剧烈地呕吐起来。吐完后,
她看着镜子里脸色苍白的自己,眼泪又掉了下来。她不知道这样的日子还要过多久,
也不知道自己还能坚持多久。接下来的日子,简宁彻底沦为了“小雨”的替身。
沈修瑾为她制定了详细的“模仿清单”,贴在她卧室的梳妆镜上:- 每天早上六点起床,
喝一杯温牛奶小雨喜欢喝温牛奶,加一勺蜂蜜;- 上午九点到十点,
读一小时文学名著小雨喜欢海明威,说他的文字有力量;- 下午两点到四点,
练习钢琴小雨会弹《月光奏鸣曲》,指尖触键要轻;- 晚上七点到八点,
学做提拉米苏小雨擅长做提拉米苏,可可粉要筛三层。简宁以前从未接触过钢琴,
手指在琴键上笨拙地跳跃着,发出刺耳的声音。沈修瑾坐在沙发上,听了一会儿,
不耐烦地说:“停下,太难听了。她弹钢琴时,手指像蝴蝶一样轻盈,你看看你,像在砸琴。
”简宁的手指僵在琴键上,眼眶泛红:“我从来没学过钢琴。”“没学过就去学!
”沈修瑾站起身,走到她面前,“我给你请了最好的钢琴老师,明天开始,
每天练习四个小时,什么时候弹得像她了,什么时候停止。”简宁看着他,
心里充满了委屈和不甘:“沈修瑾,我是简宁,不是小雨。我有我自己的喜好,
有我自己的生活方式,为什么你非要我变成她的样子?”“因为我娶你,就是让你代替她!
”沈修瑾的声音陡然提高,“如果不是因为你长得像她,你以为你有资格踏进沈家的大门吗?
简宁,认清自己的位置,别给脸不要脸!”简宁的心脏像是被狠狠砸了一下,
疼得她浑身发抖。她站起身,朝门口跑去,却被沈修瑾一把抓住手腕。他的力道很大,
捏得她手腕生疼,像是要把她的骨头捏碎。“你去哪?”沈修瑾问。“我想回家。
”简宁的声音带着哭腔。“这里就是你的家。”沈修瑾将她拽回沙发上,
“在我找到小雨之前,你哪儿也不准去。”他的话像一道枷锁,
将简宁牢牢地困在了这座豪华的牢笼里。为了让简宁学会做提拉米苏,
沈修瑾特意从意大利请了一位甜点师。甜点师手把手地教她,可她的手像是不听使唤一样,
要么把可可粉撒多了,要么把奶油打发过头了。第一次做出来的提拉米苏,卖相难看,
味道更是一言难尽,苦得像中药。沈修瑾尝了一口,就吐了出来,
将整个盘子摔在地上:“这是什么垃圾?她做的提拉米苏,甜而不腻,带着淡淡的咖啡香,
你看看你做的,简直是在侮辱甜点!”瓷盘碎裂的声音刺耳,奶油和可可粉溅了简宁一身。
她看着地上的狼藉,眼泪忍不住掉了下来:“我已经很努力了,可我真的不会做。
”“不会就继续学!”沈修瑾冷漠地说,“直到你做出和她一样的味道为止。
”接下来的一个星期,简宁每天都泡在厨房里,反复练习做提拉米苏。
她的手指被烤箱烫出了好几个水泡,手臂因为打发奶油而酸痛不已,可她还是没有放弃。
她以为只要她做得足够好,沈修瑾就会对她好一点,哪怕只是一点点。第七天,
她终于做出了一份看起来还不错的提拉米苏。她小心翼翼地将提拉米苏端到沈修瑾面前,
满怀期待地看着他。沈修瑾拿起勺子,尝了一口,眉头紧锁:“还是不对,少了一种味道。
”“什么味道?”简宁急忙问。“她的味道。”沈修瑾放下勺子,站起身,
“你永远也做不出她的味道,因为你不是她。”简宁的心瞬间沉入谷底,
她看着沈修瑾的背影,突然觉得很可笑。她拼尽全力去模仿一个从未见过的人,可到头来,
却连他心里的万分之一都比不上。那天晚上,简宁失眠了。她躺在床上,看着天花板,
脑海里不断回响着沈修瑾的话。她想起母亲临终前的嘱托,想起自己这段时间所受的委屈,
眼泪无声地滑落。凌晨三点,她实在睡不着,起身走出房间,想去花园里透透气。
路过书房时,她看到里面还亮着灯。她犹豫了一下,轻轻推开门,看到沈修瑾坐在书桌前,
手里拿着一张照片。照片上是一个小女孩,穿着洗得发白的碎花裙子,扎着羊角辫,
手腕上戴着一条蓝色琉璃铃铛手链,笑得格外灿烂。简宁的心脏猛地一跳,
那张照片上的小女孩,和她七岁时的样子几乎一模一样!沈修瑾听到动静,转过头,
看到是她,眉头皱了皱:“你怎么来了?”简宁指着他手里的照片,
声音带着颤抖:“这张照片……”“这是小雨。”沈修瑾将照片收起来,放进抽屉里锁好,
“不准碰我的东西。”“她和我小时候长得好像。”简宁说。“只是像而已。
”沈修瑾站起身,走到她面前,“别以为长得像她,你就能代替她。在我心里,
她是独一无二的。”简宁看着他,突然问:“你见过她长大后的样子吗?
”沈修瑾的眼神暗了暗:“没有,她十岁那年随家人移居海外,之后就再也没有联系了。
”“那你怎么知道她现在还喜欢吃七分熟的牛排,还喜欢弹钢琴,还喜欢做提拉米苏?
”简宁追问,“人是会变的,或许她现在早就不喜欢这些了。
”沈修瑾的脸色变得难看:“这是我的事,不用你管。”他说完,转身走进了卧室,
关上了门。简宁站在书房里,看着那扇紧闭的门,心里充满了疑惑。
沈修瑾对“小雨”的了解,似乎都停留在童年时期,他所要求她模仿的,
也都是童年时期的“小雨”。难道他不知道,人是会变的吗?还是说,
他只是在固执地守护着自己童年的回忆,那个在黑暗中给了他一丝光明的女孩,
早已成了他心中的执念,无关乎现在,只关乎过去。她走到书桌前,看着那个上了锁的抽屉,
心里突然涌起一股冲动。她想知道,里面除了那张照片,还有什么。第二天,
沈修瑾去公司上班后,简宁找到了书房的备用钥匙——是张妈偷偷塞给她的,
张妈看着她每天被沈修瑾刁难,实在不忍心。她打开抽屉,里面除了那张照片,
还有一个小小的木盒。她打开木盒,里面放着一块已经发霉的奶糖,糖纸皱巴巴的,
上面印着过时的卡通图案;还有一条断了线的蓝色琉璃铃铛手链,珠子散落在盒子里,
其中一颗珠子上,刻着一个小小的“宁”字。简宁的心脏猛地一跳,那条手链,
和她照片上的那条一模一样!那颗刻着“宁”字的珠子,是她小时候不小心摔碎后,
父亲特意找工匠补刻的!简宁的脑海里突然闪过一些模糊的片段:一个昏暗的仓库,
空气中弥漫着灰尘和霉味,一个小男孩蜷缩在角落里,脸色苍白,眼神空洞。
她手里拿着一块奶糖,小心翼翼地递给他,手腕上的铃铛发出清脆的响声。小男孩抬起头,
看着她,眼里闪过一丝光亮……头突然剧烈地痛起来,那些片段像碎片一样,
在她的脑海里闪现,却无法拼凑成完整的记忆。她捂住太阳穴,踉跄着后退了几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