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那年,我留下他的骨肉,充作他的线。
黎国的风俗向来是不限制女子的,“三从西德”在这里是“低眉顺眼”的代言词,更是人们茶余饭后的闲谈之资。
我素喜游山玩水,家里也是小有资本。
而我也正是在那烟雨江南遇见的他,那时的他俨然一副玉面公子的模样。
不得不说,我游历多年,似他这般气质相貌俱佳的着实不多。
我得承认,我是喜欢他的,他知我喜好,懂我冷暖,他对我很贴心,即使,贴心到让人觉得诡异。
但无伤大雅,喜欢的事物总是有特权的,我允许他对我的财物存在觊觎之心。
我知道,他是个穷酸书生,平生心愿不多,不过是做官、得钱。
日复一日的相处中,他告诉了我他的身世。
他幼时家境尚可,便在私塾中念书,本就有天赋,加之用功甚笃,他的成绩总是拔尖的。
可天有不测风云,他长至十几岁时,正欲参加乡试,父亲染疾,母亲暴毙,纵使他耗尽家财也未能治好他父亲。
他靠替人抄书与到茶馆说书为生,日子倒也还勉强过得下去。
转眼一年过去,我和他早己私定终身。
在我得知怀孕的那天晚上,他说他想进京赶考。
我知晓他的意思。
这半年来,他的衣食住行皆由我提供,他也再也没去抄书说书,手中自是没钱的。
我告诉他我有喜了,他震惊不己,纠结之后承诺我,若中举,定先回家接我同去京城,再听由封官就任。
我想,我握住了一根线。
我命人准备了他进京的路费。
我本就不打算同去。
江南养人,我孕期又极喜烟雨色,唯爱雨落声。
这水乡,倒的确是个养胎的好地方。
他的功课从没落下,所以他高中探花我并不意外。
额娘早就知道我私定终身且己有孕之事,她修书于我,嘱我一人在外不可乱来,若真喜欢,那就留下。
当然要留下,只是京中传来了公主瞧上他的绯闻,他会如何选呢?
再几日的新鲜事大抵就是他将成为公主府的驸马,与传闻中那位活泼开朗、谈吐优雅的美人成婚。
瞧着怀中的婴儿,那是一位极漂亮的女孩。
我兀自笑了。
看来,我的风筝是想飞走了。
他的信到了我手中。
他说他早在我住进镇上时便注意到了我,说我那气质绝不是小家小户能养出来的。
他说他跟踪我,摸清我的喜好,打听我的身世。
他说他看中了我的家产,也的确看中了我的相貌。
只是,他不愿意一辈子偏安于一地。
他渴望富贵也渴望权力。
他说他对不起我,也对不起那个孩子。
可是额娘说过,对不起得当面说。
于是,我加急修书回家。
再见他时,是在大婚之日。
讲真的,他当时的表情真的很有趣。
因酒而引起的红晕在一瞬间退得煞白。
瞧他这样,我却笑了。
招了招手,命嬷嬷抱来了女儿。
我告诉他,对不起得当面说。
他还愣在那,我知道他不明白。
但没关系,我的东西我看着开心便好。
没有人可以剪断我的风筝线,除非,我不想要了。
说实在的,他背叛了我,我还挺生气的。
但是他背叛我的原因也是我,那便也无所谓了。
或许他写下信是想让我死心,但他好像没弄明白一件事:大户人家的女儿,奴仆也不全是吃素的。
我瞧着他接近我,像瞧着那一路吃着食儿首到走进笼中的雀儿。
额娘还说过,过于活泛的雀儿要关在笼中,不然会闯祸的。
第二日早,我去向父皇母后请安。
额娘说我的眼光还得再练练,爹爹则问我还出去吗。
自然不,要去也不是现在。
我是黎国的公主,是额娘与爹爹最疼爱的孩子。
我不似传闻般举止得当、谈吐优雅。
相反,我放荡不羁,随性而起,兴尽而散。
我得额娘爹爹默许,瞒了天下人,西处游玩,顺带体察民情。
哥哥说,与他同等姿色的他那儿有不少,问我要不。
我拒绝了,因为雀儿多了吵得慌。
我想,我是喜欢他的,虽收了他的自由,但也从未少过他什么。
想想我硕大的公主府只有他一人,而我这么多年身边也只有他,我真的是喜欢他了。
又几年过去,这年的春光格外合我心意。
我领着女儿,又带上他去郊外草地上放风筝。
他如今也不再拘谨,知我不放他走,倒也回到了我们在江南时的状态。
虽不知这***有几分是真,但于我而言,我开心就好。
趁他去摘那枝开得正艳的桃花,我拉着女儿坐下,扯着风筝的线。
女儿抬头看风筝,我贴近她,目光追随着她父亲。
她和他愈发相像了。
“只要拉住线,风筝就不会飞走了。”
我这样说道。
他一身青袍,手中捧着两个花环,一大一小,另拿了枝缀满了桃花的花枝。
他笑着给我和女儿戴上了花环。
风筝也罢,雀儿也罢,我喜欢,那就是我的。
————完————